修正「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」第四條、第五條
| 發布日期:2026-01-27 | 維護日期:2026-01-27 發布單位:區管理中心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1月27日

發文字號:衛授食字第1142006141號

修正「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規費收費標準」第四條、第五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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