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  旨:預告修正「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」。

依  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修正機關:經濟部。

二、修正依據:貿易法第二十條第一項。

三、「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」修正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登載於本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網(網址為https://www.trade.gov.tw/),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/草案預告論壇(網址:https://law.moea.gov.tw/DraftForum.aspx)(或由「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/法規及訴願/草案預告」可連結本網頁)。

四、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
(一)承辦單位:經濟部國際貿易局。

(二)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。

(三)電話:(02)23977316。

(四)傳真:(02)23916710。

(五)電子郵件:fjlu@trade.gov.tw

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(請參見PDF)